如剧院、电影院、多用途厅堂、体育场馆、火车站、航站楼等)由于其室内空间很大。为了保证这些建筑内的受众能准确听到其想要听到的声音,需要在大空间内使用电声技术来扩声,将声源信号放大,提高听众区的声压级。扩声系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种学科,以及与其它系统的配合和协调,需要进行专项扩声系统设计。扩声系统设计可参考国家标准《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等相关标准。目前我国大空间的建筑物较多,其中人员密集,若不重视声学设计,在后期弥补效果甚微。体形设计不当,会出现声聚焦、多重回声等音质缺陷。声聚焦指凹曲面的顶棚或墙面,会产生声聚焦现象,使反射声分布很不均匀,应当避免采用。回声是指当反射声延迟时间过长,一般是直达声过后100ms,强度又很大,这时就可能形成回声,多重回声是由于声波在特定界面之间的往复反射所产生的。大空间的顶棚与地面之间,或者两个平行侧墙之间可能形成多重回声。应在界面设置以及界面材料选择方面(选择吸声材料)等进行声学设计,避免音质缺陷。秀场混响时间测试和吸音改造找声华声学。湖南演播室声学测试及吸音处理

1总则1.0.1为保证文化馆建筑设计质量,满足使用功能需求,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美观、绿色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收起条文说明1.0.1随着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馆的职能在**文化的公益特性上有了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根据《文化馆管理办法》规定,文化馆是县和县级以上人民**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我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为**文化提供活动场所,满足**文化专业业务工作需要;其建筑功能包括:**活动用房、业务用房和管理、辅助用房。其中,**活动用房指室内建筑用房,活动类型有:演艺活动、交流展示、辅导培训、图书阅览、非经营性游艺娱乐、非经营性数字文化服务等。业务用房包括:文艺创作、研究整理、其他专业工作用房。管理、辅助用房包括:储存仓库、建筑设备、后勤服务等用房。原文化馆中“游艺用房”和“交谊用房”等部分的娱乐功能已经由社会经营性单位替代。本次修订,在1988年制定的《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T41-87(下简称原《规范》)基础上,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较***的调整。原《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方面的规定已经涵盖在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中。湖北体育馆声学测试设计方案报告厅声学测试和声学改造哪家做?

且不应在遇水可能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损失的设备或物品上方通过。▲收起条文说明5.1.2本条是新增内容。文化馆各类房间功能较多,为防止管线泄漏造成设备、物品损失,作出本条规定。5.1.3排水管道不宜穿越排演厅、文化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排练室、琴房、图书阅览室、录音录像室、文艺创作室等房间。▲收起条文说明5.1.3本条是新增内容。排演厅、文化教室、教室、阅览室等房间对安静、美观有一定要求,排水管道不宜穿越上述房间,如必须穿越,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噪声对使用功能的影响。5.1.4当文化馆内设有生活热水系统时,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优先选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收起条文说明5.1.4本条是新增内容。为提倡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提出本条要求。5.1.5绿化、冲厕以及洗车等非饮用水,宜采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收起条文说明5.1.5本条是新增内容。为提倡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提出本条要求。5.1.6**活动用房应设置饮用水设施。5.2采暖通风空调5.2采暖通风空调5.2.1设置集中采暖系统的文化馆应采用热水为热媒。设置在舞蹈排练室、儿童活动房间的散热器应采取防护措施。
原内容将文化馆建筑划分为“**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专业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本条将“**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均列为**活动用房部分并有所增加;其中,“**活动部分”增加了“报告厅”、“多媒体教室”、“舞蹈排练室”、“琴房”、“计算机与网络教室”、“音乐教室”等,删减了“交谊用房”;将“专业工作部分”调整为“业务用房部分”,增加了“音乐创作室”、“文学创作室”、“调查研究室”、“文化遗产整理室”等。基于数字摄影在**文化中***普及、胶片式摄影日益减少的客观现实,本次修订删减了以胶片洗印为主的“摄影工作室”要求。与《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名称一致,并根据当前的发展有所增加;将“行政管理部分”划分为“管理及辅助用房部分”。我国国土地域广阔,民族众多,由于地方文化差异和风俗习惯不同,**活动的内容不可能在全国范围有统一的模式。从全国各地区若干年来**文化活动逐渐形成的基本内容看,大的分类主要为影视、戏剧、曲艺、美术、宣传展览及书报阅览等,这些内容的综合构成了**文化艺术系统。文化馆是以这些内容为中心。科技馆声学测试和声学装饰哪家做?

▲收起条文说明5.2.4本条是新增内容。针对我国现行建筑设备配置的实际情况,对空调系统的设置提出要求,强调了演员和设施、设备特殊要求的配置规定。本条“一般用房”指非**活动用房,即业务用房和管理、辅助用房。5.2.5琴房相对湿度宜控制在40%~70%。▲收起条文说明5.2.5本条是新增内容。针对本规范4.2.10条提出的建议参数。5.2.6采暖、空调水系统管道不应穿越变配电间、计算机机房、控制室、档案室的藏品区等。当房间内需设置散热器时,应采取防止渗漏措施。▲收起条文说明5.2.6本条是新增内容。强调了采暖、空调水系统管道防止渗漏发生的配置要求。防止渗漏的具体措施包括采用整体出厂(非现场组装)的散热器,不得在室内设置阀门及泄水、排气装置,管道采用焊接连接等。5.2.7卫生间、洗浴间应设置**的排风系统。▲收起条文说明5.2.7本条保留原《规范》“第5.2.4条”要求。增加了“洗浴间”排风系统要求。5.3建筑电气5.3建筑电气5.3.1报告厅、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计算机机房、多媒体视听教室、录音录像室、电子图书阅览室、维修间等场所宜设置**配电箱,且设备用电宜采用单独回路供电。篮球馆混响时间测试和声学改造哪家做?江苏多功能厅声学测试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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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如举办时事专题或**性绘画、书法、摄影、工艺美术作品展览等,具有时段性;陈列用房是以反映文化馆文化主题,较为固定或长期的展览。为体现综合利用原则,即使是大型馆的陈列用房也**好能与门厅或走廊一并考虑。展览厅需要考虑适应不同尺度的展品布置,其使用面积不宜太小,以免因展厅尺寸受限而影响布展。为便于展板的灵活布置,展览厅通常以大空间设计为主。本条规定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5m2,是下限控制值。4.2.4报告厅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有会议、讲演、讲座、报告、学术交流等功能,也可用于娱乐活动和教学;2规模宜控制在300座以下,并应设置活动座椅,且每座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2;3应设置讲台、活动黑板、投影幕等,并宜配备标准主席台和贵宾休息室;4应预留投影机、幻灯机、扩声系统等设备的安装条件,并应满足投影、扩声等使用功能要求;声学环境宜以建筑声学为主,且扩声指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中会议类二级标准的要求;5当规模较小或条件不具备时,报告厅宜与小型排演厅合并为多功能厅。▲收起条文说明4.2.4本条是新增内容。报告厅是以交流为主的交流展示功能空间。湖南演播室声学测试及吸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