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选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3.选用选派作为采购人,参与评标工作。4.招标结果报选用确认。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六、公示采购结果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七、签订采购合同和校服费用支付公示到期后,由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并向家长、社会公布。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已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将校服费用纳入代收费项目的,也可由统一收取后转交供货企业,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并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不得委托家长会代收校服费用。八、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要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质检总—9——10—局第178号令)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学校要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 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软件,智能统计分析,为校服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重庆学校校服备案平台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货企业。规模较小的学校可以由所有相关家长投票,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由评定组织投票,也可以采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按规范流程确定供货企业。上述工作环节要形成会议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开。6.公示采购结果。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向所有相关家长公示采购结果,包括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公示渠道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7.签订采购合同。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校服纳入代收费项目的地区,学校设置代收代付专款专户,专款**,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8.校服检查验收。坚持执行“双送检”制度,按照合同约定,对同一批次校服实行两次检测,在校服生产前对面料抽样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再生产;校服生产完成后对成品再次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再使用。重点查验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湖南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为校服管理提供便捷的信息处理通道!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规〔2023〕4号日期:2023-08-2816:43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各市(地)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优化机制和流程,加强监督和检查,促进校服管理工作规范化、人文化、清廉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加强对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省教育厅宏观指导全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具体负责全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日常工作。各地要明确校服管理工作归口部门,制定和完善适合本地实际的校服管理办法、采购流程、合同范本、招标文件等,建立并健全公开公示等制度,明确校服工作管理和选用采购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职责,制定校服执行标准、采购时段及套数、定价机制、收费标准等要求,加强统筹管理和日常监管。要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管理,加强对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学生家长全程参与表决渠道。二、严格国家标准,促进公平竞争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切实发挥校服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美育作用,使规范校服穿着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手段。鼓励选用礼服式校服的学校积极探索循环使用、回收利用的有效实现路径,努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家庭开支,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我省以往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地各校落实本通知情况纳入有关考核评价。附件:江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2023年7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江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一、集体决策校服事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系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各校应按照《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赣组字〔2022〕63号)要求,由学校党组织会议集体决策校服选用采购事项,在深入论证、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校服种类、款式、质量技术参数、价格区间等),并制定工作方案。学校党组织会议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二、征集家长采购意向将学校党组织会议决策的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家长征求意见。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助力学校实现校服信息的数字化管理!

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13.校服供应和验收应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中小学校在接收校服时要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选购的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检验费用不得强制向学生家长收取。14.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校服供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依法查处在市场上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处罚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对社会公示,建立校服企业“黑名单”制度。15.校服企业要切实履行校服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校服标准及其他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校服企业应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与指导,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质量抽查工作。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保障校服品质。六、强化联动协作16.校服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环节多、社会影响面大。各区应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动机制,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每年定期由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校服质量专项检查,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中小学校等做好校服工作。定制校服软件,满足学校独特需求,让校服管理更具特色,更符合学校文化!黑龙江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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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学习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建立完善中小学生校服(以下统称“校服”)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校服管理,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校服管理水平,确保校服质量安全,根据教育部及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站位1.加强校服规范管理,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现实需要,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提高站位,牢固树立“看北京首先要从上看”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校服监管机制,促进校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努力实现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二、严格履行职责2.校服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程序公开、严格标准、学生自愿”的原则,建立教育行政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工协作、联合监管工作机制。3.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全市校服工作,制定校服工作有关政策,规范指导、监督协调区教育行政部门校服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重庆学校校服备案平台
校服管理的在于自愿原则、质量优先、价格透明和公益暖心。一、政策依据与原则自愿原则:校服选用坚持“两个自愿”,学生及家长可自主选择购买模式。质量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等国家标准。二、管理责任与机制压实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联合监管的原则,落实市(州)县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工协作、协同联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规范选购程序:采取学校集中采购模式的,要将校服选用采购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管理。每次采购前,要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家长与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