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相关部门强化监管,监督招标过程、企业信誉、售后服务和校服质量。校服选用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在该时段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二是以学校为使用主体。校服订制与购买,由学校自行组织,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购买;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原则,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数,坚决避免化、化现象,坚决避免增加家庭经济负担。三是以家委会为选购主体。建立以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吸纳学生、家长、教师等共同组成的校服选用组织,由校服选用组织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决定本校是否选用、选用样式、价格范围等。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采用代收费定向采购的地区,要制定采购操作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采用采购的地区,要按照相关法律做好招投标工作。四是以全社会为监督主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畅通学校、家长反映校服问题的渠道,实行“双送检”和公示制度,每一批次的校服成品抽样检测报告必须进行公示,及时告知全体学生和家长。四、加强全程监管,强化选用纪律各地要加强校服工作监督管理。 南京骏飞科技专注校服软件研发,为学校提供专业、高效的校服管理方案!四川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系统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校服质量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对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条件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每年按市(州)学校数5%以上比例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抽查情况,督促不合格企业及时改正,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市)探索开展校服公证检验,相关经费由财政保障。(三)严格收费管理。学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按实代收取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或校服选购组织代收取校服费用。及时主动向学生、家长公开校服代收费情况。代收校服费由学校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或截留、挪用。严禁学校及其相关人员从中谋利。实行先服务后付费制度。“双送检”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四)加大关爱力度。鼓励校服供货企业对贫困学生、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家庭困难学生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积极引导有关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学校捐赠校服。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地方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五)建立“红榜”和“黑名单”制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快速录入校服信息,提高校服管理的整体效率!

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采用代收费进行校服采购的,要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校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区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区市场。11.采购校服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校服选用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中要加强制度建设,征询家长意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特别是学校集体决策、征集采购意向、组建选用组织、发布采购需求、确定供货企业、公示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校服检查验收、售后服务监督等各环节要分工明确,责任压实,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五、严格质量监管12.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区、学校、企业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鼓励在校服招标采购、生产销售、质量检验等工作中应用团体标准。
财库〔2019〕38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指导,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的校服,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并强制购买。三、严格执行标准各地各选购校服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明确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中小学生校服》(GB/T_31888)、《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_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_31701),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采购单位在验收时,要及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随机抽样送到有资质的法定质量技术机构(优先送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机构)检验,相关送检费用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以备复查复验。要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注重知识产权保护,防止学生家长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校服特色和学生的权益。四、坚持自愿原则校服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统一着装上学。要切实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为校服管理提供便捷的信息处理通道!

促进校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省教育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全省校服分工协作、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省教育厅明确由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具体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学校校服日常管理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销售环节校服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依据本通知制定规范校服管理实施办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职责,建立健全选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监督指导本区域内选用校服的学校制定校服选用采购办法(工作流程)并抓好工作落实。强化由教育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动机制建设,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学校、校服生产企业、销售商等共同做好校服工作。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加强行业自律保障校服品质。二、遵循市场原则,促进公平竞争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等精神和我省深入推进“一号工程”有关要求,加强对校服采购单位的指导监督,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学校校服软件研发,不断创新,为学校提供更先进的校服管理技术!湖南校服备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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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流程指引一、学校集体决策学校应当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在与家长委员会或家长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集体决策,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款式、套数、件数、质量要求、限价、供货企业服务年限等),并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启动家长采购意向征集。二、征集采购意向面向学生家长征集采购意向,在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学生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家长表决结果要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三、组建选用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家长与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新建校除外),具体负责校服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校服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四、确定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组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确定校服供货企业,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3种:一是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确定供货企业模式;二是校服选用组织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四川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系统
校服管理的在于自愿原则、质量优先、价格透明和公益暖心。一、政策依据与原则自愿原则:校服选用坚持“两个自愿”,学生及家长可自主选择购买模式。质量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等国家标准。二、管理责任与机制压实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联合监管的原则,落实市(州)县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工协作、协同联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规范选购程序:采取学校集中采购模式的,要将校服选用采购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管理。每次采购前,要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家长与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