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浙江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流程指引一、学校集体决策学校应当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在与家长委员会或家长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集体决策,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款式、套数、件数、质量要求、限价、供货企业服务年限等),并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启动家长采购意向征集。二、征集采购意向面向学生家长征集采购意向,在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学生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家长表决结果要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三、组建选用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家长与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新建校除外),具体负责校服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校服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四、确定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组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确定校服供货企业,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3种:一是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确定供货企业模式;二是校服选用组织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校服备案平台,简化备案流程,让学校校服备案工作快速完成,省心又省力!青海学校校服备案平台

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是本校校服选购管理工作的主体,负责本校校服选用采购的实施,制定本校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细则,充分发挥校服德育美育作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责任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动的监管保障工作机制,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和省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地区中小学生校服选购管理办法,建立校服评议、采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生产、销售环节校服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联合教育部门每年定期开展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有条件的联合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校服生产企业、销售商等共同做好校服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通过行业自律保障校服品质。二、加强领导,规范选购管理(一)坚持自愿原则。校服承载重要育人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统一着装上学。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遵循自愿开展原则,要开展深入论证,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如确定选用校服,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 辽宁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校服管理平台,连接学校、家长、供应商,构建校服管理新生态!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评规字〔2023〕1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工程”有关部署要求,纵深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切实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巩固“三个专项整治”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人民更加满意的学校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以下简称校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校服规范管理,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勤廉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现实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校服监管机制。
各地各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校服采购模式:一是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确定供货企业模式;二是校服选用组织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模式;三是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具体可参考《浙江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流程指引》(见附件)。使用财政资金或公益资金进行校服采购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鼓励利用数字化和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管理,加强对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诉求反映渠道,有效保障学生家长全程参与。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采用电子商务平台做好校服的购买、配送和评价工作,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服务质量,但不得向家长收取平台服务费用。六、严格质量监管校服供应和验收要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选用采购的校服应当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各地各校在接收校服时,应当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在供货企业送检基础上,由采购单位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相关送检费用不得强制向学生家长收取;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选择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为学校校服管理带来便捷,提升工作效率!

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要健全完善校服验收程序,建立质量验收台帐,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实行“双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指派的专门机构应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实行“黑名单”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按照我省年度部门联合监管计划开展中小学生校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将进行通报。学校不得向“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五、做好服务保障各地要完善校服售后服务渠道,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采购单位应要求校服供货企业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校服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要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一站式解决校服登记难题,助力打造智慧校园!浙江校服软件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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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货企业。规模较小的学校可以由所有相关家长投票,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由评定组织投票,也可以采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按规范流程确定供货企业。上述工作环节要形成会议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开。6.公示采购结果。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向所有相关家长公示采购结果,包括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公示渠道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7.签订采购合同。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校服纳入代收费项目的地区,学校设置代收代付专款专户,专款**,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8.校服检查验收。坚持执行“双送检”制度,按照合同约定,对同一批次校服实行两次检测,在校服生产前对面料抽样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再生产;校服生产完成后对成品再次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再使用。重点查验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青海学校校服备案平台
校服管理的在于自愿原则、质量优先、价格透明和公益暖心。一、政策依据与原则自愿原则:校服选用坚持“两个自愿”,学生及家长可自主选择购买模式。质量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等国家标准。二、管理责任与机制压实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联合监管的原则,落实市(州)县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工协作、协同联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规范选购程序:采取学校集中采购模式的,要将校服选用采购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管理。每次采购前,要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家长与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