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穿着校服的保障政策,加大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校服保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或减免校服费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益捐助校服。7.完善售后服务。各地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供应商完善校服售后服务渠道,督促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要开通校服质量投诉渠道,及时核实处理反映的问题。学校要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作为后续采购依据;可积极探索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努力降低资源消耗。供应商要建立以市、县(市、区)为单位的校服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8.保障公平竞争。各地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破校服管理领域行政性垄断。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及中小学校要坚决防止、纠正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不得滥用行力,妨碍外地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 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平台,高效整合校服信息资源,优化校服管理流程!云南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规〔2023〕4号日期:2023-08-2816:43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各市(地)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优化机制和流程,加强监督和检查,促进校服管理工作规范化、人文化、清廉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加强对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省教育厅宏观指导全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具体负责全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日常工作。各地要明确校服管理工作归口部门,制定和完善适合本地实际的校服管理办法、采购流程、合同范本、招标文件等,建立并健全公开公示等制度,明确校服工作管理和选用采购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职责,制定校服执行标准、采购时段及套数、定价机制、收费标准等要求,加强统筹管理和日常监管。要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管理,加强对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学生家长全程参与表决渠道。二、严格国家标准,促进公平竞争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四川学校校服登记管理软件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功能强大,操作简便,是校服管理的得力助手!

按照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校服选用采购办法采购,并按采购合同约定进行费用支付。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校服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四、落实监管责任各地各校要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学校、相关教育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选用和采购过程中,要履行职责,严禁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等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学校进行校服采购时,合同必须标明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实行“明标识”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明确相关要求,校服应具备成衣合格标识。
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七、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由与供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八、校服费用收取支付校服费用的收支,一是按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专款。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会代收校服费用,并应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二是由家长自行向供货企业支付。九、校服检查验收过程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3套(件)留样封存。 定制校服软件,满足学校独特需求,让校服管理更具特色,更符合学校文化!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评规字〔2023〕1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工程”有关部署要求,纵深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切实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巩固“三个专项整治”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人民更加满意的学校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以下简称校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校服规范管理,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勤廉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现实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校服监管机制。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优化校服信息流程,提升学校管理效能!河北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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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校服执行标准、采购时段及套数、定价机制、收费要求等内容;建立选用采购工作台账管理、合同备案及信息通报制度;要用好信息化手段,提升日常监管能力。8.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校服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大多数家长的意见,决定学校是否选用校服及采用何种模式选购校服,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由学生、家长、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工作。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全过程监督。坚持自愿购买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四、规范采购流程9.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区实际,确定校服选购模式,完善校服管理有关制度规范,依法制订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参考教育部《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范例》,就选用采购流程、定价机制、收费要求、招标文件、合同范本等作出明确规定。10.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等有关要求,加强对校服采购学校的指导监督。云南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校服管理的在于自愿原则、质量优先、价格透明和公益暖心。一、政策依据与原则自愿原则:校服选用坚持“两个自愿”,学生及家长可自主选择购买模式。质量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等国家标准。二、管理责任与机制压实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联合监管的原则,落实市(州)县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工协作、协同联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规范选购程序:采取学校集中采购模式的,要将校服选用采购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管理。每次采购前,要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家长与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