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化研究院研究员栾志强认为区域性的活性炭集中再生模式是近年来发展较快的涉VOCs“绿岛”模式,但并不意味着自身无痛点。活性炭回收的来源控制不好的话,再生后的品质非常低,不可能再重复利用,给企业造成巨大负担。如果回收的是已经吸附酸性气体的活性炭,还会对企业的设备造成腐蚀。因此,不同来源的活性炭,再生条件不一样,采用的再生设备也不一样。另外,由于这类型“绿岛”规划较多,规模较大,也面临“无炭可收”的窘境。绿岛模式强调城市建设要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性。低碳循环绿岛模式运营单位

为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统筹区域共享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帮助中小市场主体降低污染治理成本,近期,省财政厅联合相关部门按照事后补助的方式,通过项目申报、专业人士评审等程序,遴选支持20个“绿岛”项目,其中工业项目11个、农业项目4个和服务业项目5个,统筹推进“绿岛”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提升治理效能。针对县域内采用低效设施治理VOCs废气及使用蜂窝活性炭的企业,逐一走访排查,无偿为其编制“一厂一策”改造方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设施改造、更换优良颗粒炭等工作。目前已完成改造企业259家,“厂策”全部实施后,全县低效设施提升率达100%,蜂窝炭全方面“清零”,预计VOCs年排放量将减少260吨以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腾出环境承载空间。江苏废活性炭再生绿岛模式项目实施通过实施绿岛模式,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宜居,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处长戴明忠介绍,中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生存压力大,创设“绿岛”的初衷,既是通过“集约建设”为这些市场主体降低治污成本,也是希望借助“共享治污”将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市场主体管起来。“绿岛”助力监管,在危废处置方面尤为明显。在无锡青龙山工业园,小微企业将各自产生的危废打包,放入防爆柜暂存,需要处置时在小程序上发起申请,由“绿岛”上门接收。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罗小春介绍,无锡有近8400家产废单位,其中年产废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多达6800余家,它们的产废量只占全市产废总量的1%。量不大、分得散,危废处置存在渠道不畅、贮存不规范等问题。
强化规划引导,推进“全覆盖式”再生利用,出台方案,擘画体系蓝图。发布《海盐县活性炭再生服务体系试点方案》,谋划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再生体系建设模式,将以往一次活性炭使用后作危废处理方式转变为活性炭吸附后循环再生利用方式,引导全县相关企业加入回收再生体系。截止目前,已实现全县279家使用活性炭治理废气的中小微企业全覆盖。制定标准,落实规范处置。编制全国头一个VOCs治理活性炭使用及再生领域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管理与服务技术规范》,对服务体系、技术要求、运行规范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构建标准化工作体系,实现活性炭从填装、使用、更换到再生全链条环节规范化处置管理,助推回收再生体系建设模式复制推广,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绿岛模式鼓励城市以生态保护和自然景观保护为目标。

“新生事物发展壮大需要在某些领域突破原有的条条框框。”不少受惠的企业主呼吁,尽快评估“绿岛”项目的落地效果,不同部门间打破壁垒,联合制定相关管理政策、统一行业标准,让这一服务中小企业的利好政策用好走稳。由于“绿岛”试点启动时间不长,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部分地区还存在对“绿岛”项目建设需求了解不充分、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地方知晓率不高等问题。再如,部分地区对“绿岛”项目理解存在偏差,不符合的项目偏多,一些项目技术、投资、环境可行性还需要进一步论证。绿岛模式鼓励城市规划和建设要以提高自然环境的适应能力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江苏废活性炭再生绿岛模式项目实施
绿岛模式强调科技创新与生态保护的融合,推动了环保产业的创新发展。低碳循环绿岛模式运营单位
为总结提炼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经过案例征集、材料审查、专业人士评审、集体审定,郴州市选送的“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新路径 守住‘绿水青山’,换来‘金山银山’”等入选为市级典型案例,桂阳县选送的“创新技术解难题 深度治理减排放”等入选为县级二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总磷削减攻坚、饮用水水源地整治、VOCs深度治理、工业炉窑综合治理、矿山生态修复、黑臭水体治理、优先监管地块管控、入河排污口整治等类型,具有一定表示性,发挥了较好的示范推动作用。低碳循环绿岛模式运营单位